美国政府起诉企业的原因及相关法律

美国政府起诉企业的原因及相关法律

2012年,美国司法部(U.S. Dept. of Justice)因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总部如图所示)向政府出售有毒抵押贷款的计划而起诉其10亿美元。想了解更多?看看这些企业图片吧。

约翰·阿基森(John Adkisson)/盖蒂图片社(Getty Images)

美国司法部(DOJ)向试图欺骗政府或诈骗公民的企业传达了一个信息:给自己找个好律师。2012年,司法部与一名举报人一起起诉美国银行出售有毒抵押贷款给政府的计划[来源:斯坦普尔(Stempel)]。在前一年,政府还因引发房屋崩溃的不良贷款起诉了其他18家银行。

当一方起诉另一方时,这被称为民事诉讼。在大多数民事诉讼中,原告起诉被告因其被指控的非法或疏忽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美国联邦政府和任何美国公民一样,有权在民事法庭起诉。如果政府或其监管机构之一认为企业违反了联邦法律或试图骗取联邦机构的钱财,它可以将该企业告上法庭。

成立于1870年的司法部是政府的“律师”。因此,司法部负责监督政府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的所有法律行动。在刑事案件中,政府起诉个人——在极少数情况下是整个组织——违反联邦法律[来源:汤普森(Thompson)]。如果法官或陪审团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判定刑事被告有罪,处罚包括罚款和可能的监禁。

然而,在民事诉讼中,政府起诉是为了获得补偿性和/或惩罚性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不需要被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有罪,而只需“证据优势”即可[来源:纽柯克(Newkirk)]。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没有直接证人或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民事审判比刑事案件更容易起诉。

民事审判中没有人会入狱,但被判定有罪的被告必须支付赔偿。补偿性损害赔偿是对政府的金钱损失或伤害进行补偿。例如,政府承包商对同一项服务收取两次费用。惩罚性损害赔偿是在被告以特别有害、疏忽或恶意的方式行事的情况下,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之上征收的[来源: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法律信息研究所(LII)]。在某些情况下,司法部会对企业或其个别员工发起民事和刑事诉讼

联邦政府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诉讼通常是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或其他联邦监管机构多年调查的结果。在许多情况下,监管机构和司法部在诉诸联邦案件之前,会试图在法庭外解决与企业的问题。

继续阅读以了解美国政府起诉企业的两个最常见原因:违反反垄断法和《虚假申报法》。

反垄断诉讼

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部门负责促进美国企业之间的自由和公平竞争。反垄断部门起诉违反民事反垄断法的公司,包括禁止两家公司合并构成不公平垄断的情况[来源:美国司法部]。与其他起诉一样,反垄断部门必须决定是寻求对组织的刑事定罪、收取民事损害赔偿,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反垄断部门执行美国三项主要的反垄断法律。《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源于19世纪90年代的反托拉斯热潮,但该法律仅通过刑事起诉执行,通常针对价格操纵和操纵投标的指控。在这两种情况下,两家或多家公司合谋通过虚假抬高商品或服务价格来骗取消费者或企业的钱财。定罪属于重罪。

对于民事诉讼,反垄断部门依据《克莱顿法》(Clayton Act),这是1914年的一项法律,禁止会不公平地减少竞争的并购[来源:美国司法部]。近几十年来,司法部起诉阻止了像2001年美国联合航空公司(United Airlines)和全美航空公司(US Airways)、1995年软件制造商微软(Microsoft)和财捷集团(Intuit)、2011年手机运营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和T – Mobile的大型公司合并。

司法部并非总能在阻止拟议合并的诉讼中获胜。2004年,司法部起诉阻止商业软件制造商甲骨文(Oracle)和仁科(PeopleSoft)价值110亿美元的合并。这些公司应诉并胜诉[来源:卡坦(Catan)]。在其他情况下,仅仅提起诉讼这一行为就足以破坏合并交易,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T – Mobile的情况就是如此,它们退出了交易而不是进行一场可能代价高昂的争斗。

第三项主要的反垄断法是《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该法设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来执行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和欺骗性商业行为侵害的法律。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消费者保护局起诉违反广告真实性法律、用欺骗性垃圾邮件充斥收件箱或无视全国“请勿来电”登记册的公司[来源:联邦贸易委员会]。例如,2012年,联邦贸易委员会起诉温德姆酒店集团(Wyndham)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发生三次数据泄露事件,导致60多万个账户信息泄露,未能保护客人的信用卡信息[来源:米尔斯(Mills)]。

虚假申报诉讼

1863年通过的《虚假申报法》(False Claims Act)也被称为“林肯法”,因为它是由南北战争时期的国会在被唯利是图的联邦承包商欺骗后制定的[来源:美国司法部]。最初的法律旨在惩罚故意向政府提交虚假货物和服务发票的承包商。1986年该法律大幅扩充,涵盖了直接或间接涉及政府利益的众多欺诈案件。自1987年以来,联邦政府通过民事虚假申报诉讼已追回超过400亿美元[来源:纳税人反欺诈教育基金(TAF Education Fund)]。

虚假申报审判本质上是欺诈案件。根据民法,欺诈可能难以证明,因为它包含许多要素:

  1. 欺诈者不仅必须提出虚假声明,而且他或她必须知道该声明是虚假的
  2. 提出声明时必须知道受害者将依赖该信息做出决定
  3. 受害者因做出该决定而遭受损害[来源: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ACFE)]

另一方面,在刑事欺诈案件中,政府只需证明欺诈者试图欺骗受害者,无论他或她是否成功[来源: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ACFE)]。

以下是美国政府可能在民事法庭起诉虚假申报的一些情况示例:

  1. 一家国防承包商报告其装甲运兵车性能的虚假测试结果,故障车辆使美国陆军花费数百万美元进行维修
  2. 一家医院提交数百万美元的医疗保险索赔,用于不必要或不存在的医疗服务
  3. 一家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获得资助的研究实验室用这笔钱支付员工迪士尼世界之旅[来源:纳税人反欺诈教育基金(TAF Education Fund)]

《虚假申报法》的一个流行条款是“qui tam”,更广为人知的是“举报人”法。举报人是公司的一名员工,他拿出公司欺诈活动的证据。根据“qui tam”条款,举报人代表联邦政府起诉公司[来源:纳税人反欺诈教育基金(TAF Education Fund)]。如果公司被判有罪,举报人和政府都会得到赔偿。

2012年,英国制药商葛兰素史克(GlaxoSmithKline)在由六名举报人发起的刑事和民事合并案件中向美国政府支付了30亿美元[来源:托马斯(Thomas)]。同样在2012年,司法部起诉美国银行,得益于一名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该举报人详细说明了银行如何在向投资者(包括政府拥有的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出售的抵押贷款风险上撒谎[来源:斯坦普尔(Stempel)]。

谁可以起诉?

联邦政府包括许多监管机构,这些机构也有权起诉违反或无视联邦法规的企业。例如,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起诉违反环境法的企业。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企业和个人的内幕交易行为。联邦贸易委员会起诉以不良止赎建议诈骗困境中的房主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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